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人員80名,其中:
(一)勤務輔警40名,男性。其中:
1.交通管理崗位一20名;
2.交通管理崗位二20名。
(二)文職輔警40名,男女不限。其中:
1.窗口服務崗位一17名;
2.窗口服務崗位二16名;
3.接警查詢崗位4名;
4.財務崗位1名;
5.宣傳崗位1名;
6.科技崗位1名。
二、薪酬待遇
通過考試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0%的標準執行,按規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交通管理勤務輔警薪酬年人均7.6萬元左右(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下同),窗口服務輔警薪酬年人均6.5萬元左右,接警查詢輔警薪酬年人均7.2萬元左右,財務崗位輔警年薪酬7.2萬元左右,宣傳崗位和科技崗位輔警年薪酬7.9萬元左右。今后每年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動態調整。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嘉興市南湖區中山東路1156號交警支隊211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573-89977252。
3.報名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戶籍證明)、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填寫《嘉興市公安局招錄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符合放寬報考條件人員需攜帶相關證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財務、宣傳、科技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資質、資歷證件或證書、成果作品等。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測試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三項:10米×4往返跑(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一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縱跳摸高(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一次);體能測試各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不足規定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比為50%。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基本法律常識。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比為50%。對參加筆試的人員,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財務、宣傳、科技崗位各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采用面談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和身高形象等。
(五)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1:1.1比例(財務、宣傳、科技崗位各按照1: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合格人員由嘉興市公安局委托勞務派遣機構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