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需要,現向社會招聘經濟普查工作人員3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統計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記錄;
3.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重大疾病史。
二、崗位要求和條件
1.年齡和性別要求: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學歷和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接收2018年應屆畢業生),文秘專業2名、其他專業1名;
3.其他有關要求:熟悉操作辦公軟件(其他專業),具有一定公文寫作能力(文秘專業),具有溫州市戶籍、熟悉本地情況。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2.報名地點:甌海區統計局辦公室(甌海區行政中心2號樓9樓937辦公室),
3.咨詢電話:0577-88507572,13868841906。
4.報名要求:攜帶本人簡歷、單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附件下載),到現場報名。
四、招聘方式
1.資格確認:根據報名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確定面試入圍者。
2.面試:經資格確認,對符合條件者進行面試,面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錄取人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福利待遇
1.試崗期1個月,試崗期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試崗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
2.實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員與甌海區統計局規定的第三方統計調查機構簽訂一年勞動合同,派遣到甌海區統計局從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合同期滿,考核稱職的,如工作需要須繼續聘用的,另簽合同。
3.工資待遇參照甌海區統計現有臨時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五萬元/年左右(含社保)。
溫州市甌海區統計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