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18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浦江戶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為浦江(生源地是指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出生地為浦江(以身份證號碼為準)的各類高校畢業生。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放寬至全國。招聘計劃中所列部分崗位對戶籍有不同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行。
2.本縣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二)應聘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應當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
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將參照現行公務員考錄相應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各類情形的人員,不宜應聘。
2.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3.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4日期間出生);招聘計劃中所列部分崗位對年齡有不同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行。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方式。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7月18日9時— 7月23日9時。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三、其它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對違紀違規行為,按《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要求,上報浙江信用網予以公布。希望廣大應聘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應聘,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2.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到2018年7月4日。
3.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4.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原則上不能低于3年,在縣內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
5.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人員等信息均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浦江人社公眾微信號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6.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9—84183375。本次公開招聘有關專業、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