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銅仁市紀檢監察機關服務管理處(市紀委監委直屬副縣級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到銅仁市紀檢監察機關服務管理處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遴選工作在中共銅仁市紀委常委會領導下,由銅仁市紀委監委機關公開遴選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二、遴選原則和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督,并按照制定遴選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相關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公開遴選人數
銅仁市紀檢監察機關服務管理處九級職員14名。具體見《銅仁市紀委監委機關2018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四、報考人員范圍
銅仁市(含區<縣>)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在編在崗人員。
五、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具備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身份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三)身體健康,講政治、顧大局,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專業知識。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同時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5.從2014年起,新錄用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6.尚在任職、新錄(聘)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六、遴選程序和方式
(一)發布信息
本次公開遴選相關信息在銅仁網、銅仁市人民政府網、銅仁市紀委監委網、銅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發布。
(八)公示
1.人選確定。遴選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按照1:1比例等額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紀委常委會審定。
2.體檢。擬遴選人員需進行體檢,參照《2018年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規定程序進行,體檢由遴選工作小組指定的縣(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承擔,費用自理。體檢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并作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和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3.公示。擬遴選人員名單由遴選工作小組統一在銅仁網、銅仁市人民政府網、銅仁市紀委監委網、銅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試崗手續(試崗期為3個月);對有問題反映并查實的,取消遴選資格;對有問題反映,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遴選資格,待查實后再研究決定。因問題反映查實而出現空缺的,不予順延遴選人員。
(九)辦理相關手續
試崗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崗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選工作小組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后,退回原單位工作。
七、工作紀律
遴選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參加考試、考察、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嚴格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生遴選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依紀做出嚴肅處理。
八、其他
本《方案》由銅仁市紀委監委機關公開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銅仁市紀委監委機關公開遴選工作小組研究確定。
報名咨詢電話:0856-5221125(銅仁市紀委監委組織部)
監督電話:0856-5225850、5221517,18008566018,銅仁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銅仁市紀委監委機關公開遴選工作小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