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計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8〕1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需求,現將平陽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與計劃
2018年報考普通高校,本縣戶籍學生。本科層次定向培養預防醫學專業3名、中醫學專業2名;??茖哟味ㄏ蚺囵B臨床醫學10名。
二、承辦院校
本科層次承辦院校: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擔中醫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承擔預防醫學。
專科層次承辦院校:杭州醫學院承擔臨床醫學。
三、招生(招聘)程序
我縣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凭才旁谄胀愄崆颁浫?,本科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茖I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我縣衛計局。
2、體檢??h衛計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費用按相關政策收取)。縣衛計局將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及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安排將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平陽人才網公示三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5、錄取。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本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計局、縣人社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中醫學、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茖哟螌W員按2.6萬元/3年/人標準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的具體支付方式按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約定執行。
五、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學員畢業后人事關系落實到縣全科醫生培訓管理服務中心,接受規范化培訓(本科三年、??苾赡?,培訓期間按照基層衛生院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平均水平享受工資待遇,學員培訓合格后由縣衛計局統一分配到基層衛生院工作。預防醫學專業的學員畢業后由縣衛計局直接分配到基層衛生院工作。
六、其他事項
1、定向培養學員分配到我縣基層衛生院的服務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
2、定向培養學員若畢業后不回平陽縣基層衛生院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縣所屬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考試。
3、其他有關定向培養約定事項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約定。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陽縣衛計局、平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7-58111372
平陽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