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陽市2018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陽市公安機關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和《關于印發<貴陽市2018年市直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招錄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8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8 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貴陽市人民政府1期a區526辦公室(觀山湖區林城東路7號,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觀山湖辦公區>)
二、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招錄簡章》有關規定,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見附件1)。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三、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
(一)公務員職位
1.市級機關公務員職位:145分;
2.縣、鄉級機關(含派出機構)公務員職位:125分。
(二)人民警察職位
1.市級機關人民警察職位:165分;
2.縣級及以下機關(含派出機構)人民警察職位:115分。
(三)基層培養項目職位:130分
四、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的《貴陽市2018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貴陽市公安機關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貴陽市2018年市直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報名信息表》(在線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條形碼標識)2份(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與筆試報名時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3張(粘貼在其中一張《報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貼時請用固體膠),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為提高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效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錄簡章》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材料準備可參照附件2的順序和內容要求準備)外,以下情況還需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一)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含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就職的公職人員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工作在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的復審人員由區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意見表(附件3),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單位的由上一級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意見表,同意報考意見表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三)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準確,并書面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6)。
(四)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五) 為提高資格復審審核效率,確保資格復審審核順利進行,請考生提前查看資格復審地點位置和審核窗口,建議考生按審核建議時間進行資格復審。
(六)為進一步嚴肅考規考紀,貴陽市公務員招錄要求面試中考生應攜帶載有本人指紋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證參考驗證身份,如未換領采集指紋二代身份證的考生,應及時前往公安機關采集指紋換領身份證。
(七)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
0851-87988909(貴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851-8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處)
監督電話:
0851-86981370(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中共貴陽市委組織部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