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8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選調生筆試成績查分工作已結束,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已公布。根據《黔西南州2018年州、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黔西南州2018年州級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招錄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8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的規定,為做好我州2018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選調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公務員局的統一領導下,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招錄單位具體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址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6月19日至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8年 6月22日至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現場資格復審地址:詳見《黔西南州2018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地址一覽表》。
三、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報考職位要求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并經測試合格的考生;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不具備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資格。
特別提示:報考黔西南州基層法院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工作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開展。
四、所需材料
(一)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職位
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須持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打印的《貴州省2018年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如屬以下情況還需提供相應材料:
1、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調入其他單位的,需提供調動證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詳見附件3)。
2、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和職位要求的畢業學歷(學位)證書。
3、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示例詳見附件4)。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錄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優秀村干部報考的,需提供鄉鎮黨委書面同意報考證明和本人任職文件或證明。
五、其他事宜
(一)黔西南州2018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選調生面試擬定于2018年7月中旬進行,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提前作好準備。
(二)我州有關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和選調生招錄各環節工作信息將在“黔西南州組織工作網”、“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我州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招考單位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聯系電話: 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0859-3229852
州公安局政治部0859-3292019
中共黔西南州委組織部 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