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黔南州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基層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易賢網 閱讀:4851 次 日期:2018-06-09 13: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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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基層培養項目筆試總成績及排名已公布。根據《貴州省2018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州省2018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貴州省2018年省、市(州)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招錄方案》(以下簡稱“招錄簡章及方案”)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州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基層培養項目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由各縣(市)和相關招錄單位具體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遞補復審時間:201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復審地點: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1;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森林公安、公安)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2;基層培養項目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3。

三、資格復審對象

1、公務員及人民警察職位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2、基層培養項目職位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黔南州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黔南州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森林公安、公安)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黔南州2018年州直機關基層培養項目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招錄簡章及方案》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所需材料可參考《貴州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報考指南》。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及報名信息表。

(二)各復審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錄簡章及方案》的規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經復審合格人員必須書面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7)。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或漏審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承擔。(三)各招錄單位須主動與資格復審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資格復審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資格復審人員本人承擔。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名額在遞補復審期結束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行發布遞補信息公告。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復審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短信記錄備查。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

五、資格復審應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錄簡章及方案》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還應按以下要求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能證明符合職位條件的證明、證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年限證明、職業資格證、“四項目”服務證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二)報考定向職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和戶籍或生源為貴州省的證明材料;其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

2、“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需所服務縣(市)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4、“到村任職”、“一村一大”服務人員提供省引導辦頒發的服務證。

(三)2018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是否準予畢業、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留學歸國人員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審人員還應簽署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諾。持“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使用“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畢業(學位)報考的,需提供學信網或學位網登記的輔修專業學籍、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

(四)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考生身份為在職公務員的,須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注明招錄年度(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5年招錄的公務員,2016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5年),并提供辦理錄用時省級或市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下發的錄用文件或錄用審批表。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以及“基層培養項目”職位可不提供戶口薄,其他人員須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已遷往外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證明,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他學歷層次且戶籍不在貴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不能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省生源地證明材料。

其中限“本縣戶籍(生源)” 職位按照招錄單位要求另行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六)本人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事宜

(一)貴州省2018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基層培養項目的面試擬于2018年7月上中旬進行,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提前作好面試準備。具體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二)黔南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都將在 “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招錄簡章及方案》,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到官方網站查閱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進行了解,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州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

黔南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54-8233191

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科:0854-8224308

 

黔南州公務員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

2018年6月8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5年貴州省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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