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崗位
(一) 崗位名稱:公證員助理
(二) 應聘要求:
1. 年齡在30歲以下,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或有法院、檢察院、律師、公證處等工作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2. 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熟練掌握計算機;
3. 為人正直誠實,有上進心,工作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有較強親和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和良好的團隊精神,能服從工作安排;
4. 身體健康。
(三) 崗位職責
1.協助公證員辦理、跟進各類公證事務,審查、核實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
2.協助公證員辦理公證書、詢問筆錄等公證文書的制作、校對、送達以及公證案卷的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負責文宣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符合公證員申報條件并經我處考查合格的,可申報公證員資格。
二、 應聘須知
(一)簡歷投遞。有意向的人員請將簡歷發送至公證處電子郵箱7050196@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姓名”字樣,并提供近照一張,請將能夠聯系到您的電話號碼填寫完整。
(二)面試通知。我處將根據崗位要求進行簡歷篩選,對于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電話或郵件通知,對于暫不符合條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若通知進入面試,請在面試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各一份復印件。
1.個人簡歷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住址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材料(如計算機、外語、駕駛證、榮譽證書、本人撰寫的文字作品等);
(三)聯系方式。單位地址:吉安市吉州區石陽路6號,聯系電話:0796-7050196,聯系人:王先生。
三、 特別提醒
待遇面議。試用期不少于3個月。試用期間我處將按規則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錄用。
江西省吉安市廬陵公證處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