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3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攸縣政府門戶網站。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0年5月25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一《崗位條件表》)。
5、愿意在攸縣最低服務五年及以上。
6、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本次招聘,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五),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7、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職位要求和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十二、紀律監督
(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將嚴格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攸縣教育局: 0731-24223810(咨詢)
攸縣人社局: 0731-24237816(監督)
攸縣紀委: 0731-24222449(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攸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攸縣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