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廬江縣編委會研究同意,縣醫改辦(醫保辦)、縣醫保中心、廬城鎮財政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公務員:縣醫改辦(醫保辦)4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7名,其中醫保中心3名、廬城鎮財政所4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縣醫改辦(醫保辦):面向縣內外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工作人員);
2、縣醫保中心:縣內外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3、廬城鎮財政所:我縣鎮財政所現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8年5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2015-2017年度)達到合格(稱職)等次;
4、具有選調崗位(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6、身體健康;
7、符合選調崗位(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條件中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4、違規不在崗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法步驟
(一)發布公告
2018年4月28日在廬江縣政府網人事招考欄(http://www.lj.gov.cn/4911597.html)發布選調公告。整個選調工作中,將及時在廬江縣政府網公布有關選調工作動態與信息。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函件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者須提供材料
⑴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資格證書等報考崗位(職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⑵《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可在網站下載打印)1份,報名者需承諾所填項目真實準確,否則取消選調資格;
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⑷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須注明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時間、2015-2017年度考核情況、是否在服務期內情況、是否在處分期內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等)。介紹信需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⑸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選調報名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縣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聘期內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份。
2、報名方式
⑴現場報名:報考廬城鎮財政所的人員到縣財政局408室報名,報考其它崗位(職位)人員到縣人社局302室報名。報考人員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人選根據選調名額,在同職位(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可按規定遞補一次。面試人選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人選按選調崗位(職位)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廬城鎮財政所則依次按全日制學歷由高到低、2015-2017年度考核優秀次數由多到少、進入鎮財政所時間先后順序確定;其它崗位(職位)取面試成績高的。
體檢須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人選,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審核報考資格條件、了解現實表現情況以及對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體檢考察入圍人選先進行體檢,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1、公示??疾旌细袢藛T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崗位(職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
2、辦理手續。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行政職務不再保留,其中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按科員級職務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必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與新聘單位辦理聘用合同簽訂手續,首聘期限3年。事業單位選調人員屬專業技術崗位的,需在新聘單位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
選調人選在5個工作日內未辦理調動、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相關選調單位予以協助,縣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廬江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38098(縣人社局公務員辦)
0551-87312016(縣人社局事業科)
0551-87388062(縣財政局人秘科)
監督電話:0551-87328122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