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遵義市2018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工作簡章》規定: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民族自治縣所轄單位以及民族鄉人民政府中除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經研究決定于近期開展加分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分審查對象
加分審查對象共3274人。
二、審查類型
審查類型分為直接確認和現場審查兩類。
1.直接確認。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準確且民族信息與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登記的身份證信息中民族一致的,由市招考辦直接確認為擬加分對象,考生無需辦理加分審查手續。
2.現場審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民族信息與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登記的身份證信息中民族不一致或其他與加分有關的信息不準確的,需到遵義市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報考職位所在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現場加分審查,提交書面申請和《報名信息表》辦理加分手續。
考生審查方式見附件1名單中的“審查類型”欄。現場審查單位地址及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現場審查時間
2018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四、現場審查辦理
加分審查類型為現場審查的考生,須持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規定時限內參加現場加分審查,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加分。
現場審查的考生原則上須由本人持書面加分申請及相關資料進行現場審查。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由他人代辦加分審查的,須出具書面委托書(說明需要代辦的原因)。代辦人需持加分考生的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前述加分審查資料,以及代辦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現場加分審查。
五、其他事項
1.符合加分的考生,應及時查看加分審查對象名單(附件1),查詢本人加分審查類型,屬現場審查的,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參加現場審查,否則視為放棄加分。
2.如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未在加分審查對象名單中的,請在現場審查時限內向市招考辦或報考職位所在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反映,超過規定時限未反映的,視為放棄加分。
3.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加分審查結束后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y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4.根據《招錄簡章》規定,報考職位屬派出機構職位的,按報考單位確定加分范圍。
5.遵義市所轄少數民族自治縣包括: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所轄少數民族鄉包括:遵義市播州區洪關苗族鄉、平正仡佬族鄉、仁懷市后山苗族布依族鄉、桐梓縣馬鬃苗族鄉、余慶縣花山苗族鄉、正安縣謝壩仡佬族苗族鄉、市坪苗族仡佬族鄉、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上壩土家族鄉。
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