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認定。
(1)專業一致的界定。專業一致指招聘崗位限制的最低學歷及以上學歷相應畢業證所載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學位證不作專業名稱認定依據。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增減,或多、少一個“學”字均可視為同一專業,如會計與統計、會計和統計、會計統計、會計及其統計視為同一專業,會計、會計學視為同一專業。
(2)專業設置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執行,如果崗位只限制到“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不限,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要求;如果崗位限制到“二級目錄”,則只有所限“二級目錄”下的專業才符合要求;如果崗位限制到具體專業則只有所限專業符合要求,不需要對照“一級目錄”、“二級目錄”。
(3)專業方向界定。畢業證所載專業名稱為**專業**方向或**(**)專業的,**方向或括號以內內容視作專業方向,專業方向不視為專業名稱,招聘崗位對專業方向無特別說明的,專業方向不影響報考,招聘崗位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4)專業未收錄在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中的畢業人員僅可報考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均不限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