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及教資【2018】3號《關于做好2018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為做好我市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
在宿州市內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符合安徽直接認定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宿州市的中國公民。
普通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和全日制在讀,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其他申請人可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二)持有有效宿州市居住證的人員。
(三)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讀和已經畢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申請要于所學專業一致,不符合直接認定人員,必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二、認定條件
(一)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職、中學語文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18年春季認定申請時間安排如下: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和2018年6月31日前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為了方便2018年5月面試通過的考生參加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均分為兩批次進行。第一時間段: 2018年4月12日—4月20日(工作日7:00—24:00)。第二時間段:2018年6月12日—20日(工作日7:00—24:00)
(二)網上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1.按規定填寫以下信息:
⑴申請資格種類: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⑵工作單位、畢業學校、通訊地址、鑒定單位:在校生填寫就讀學校,國考生如實填寫。
⑶專業類別:非國考人員選擇“師范教育類”
⑷所學專業:在“類別二”中選擇,依次打開樹形目錄,選取具體專業。
⑸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情況:非國考人員選擇“符合師范畢業生特許條款”
⑹普通話水平:如實填寫,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以上,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以上。
五、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在戶籍所在縣區進行認定。
聯系電話:0557-3929059
宿州市教體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