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宿松中學教師隊伍,滿足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宿松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高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學科教師各1名(共7名)。本公告于2018年3月 13日在宿松縣政府網(http://www.susong.gov.cn)、宿松中學網(http://www.ahsszx.cn/)發布;此后有關招聘信息將陸續在宿松中學網發布。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勝任全日制中學必修課和選修課教學并且擔任班主任的能力;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相應學科師范類本科,并取得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
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經縣以上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約定最低服務期限三年。
四、紀律與監督
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下述關系(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本次招聘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全程指導和監督。
宿松中學聯系電話:
辦公室:0556-7836585 周主任:13866613336
宿松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朱股長:0556-7813475
宿松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
宿松縣人社局 宿松縣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