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0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和人數
縣直單位共選調40名工作人員,其中行政單位13名、參公事業單位7名、事業單位20名。
三、選調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選調范圍
1、行政機關選調范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2、參公事業單位選調范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3、未參公事業單位選調范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學校)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潁上縣科級干部不參加此次選調。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愛崗敬業,甘于奉獻,清正廉潔。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具有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經歷要求等條件。
5、符合《公務員法》第68條回避的規定。
6、身體健康。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最低服務期限未滿的(如:2015年及以后招錄的鄉鎮公務員,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規定,在鄉鎮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5年服務期內,除按有關規定參加市直機關以上公務員公開遴選外,不得向鄉鎮以外的機關、單位流動);
5、試用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關時間截止計算日期為2018年3月1日。
四、工作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阜陽先鋒網、潁上政務網、潁上先鋒網等網站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報名人員可登陸發布公告網站下載《潁上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后由本人簽字、所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并攜帶有關資料到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30日下午5:00前(正常工作時間內)。
2.報名地點:中共潁上縣委組織部黨政干部室(縣政務大樓五樓,聯系電話:0558-4430010)。
3.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供報考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公務員登記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張,《潁上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及有關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
(三)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選調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報名合格人選。
(四)考試。
1、報名審查合格人員與職位計劃選調人數達到3:1比例以上的,先進行筆試,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不進入面試。
2、報名審查合格人員與職位計劃選調人數不超過3:1比例(含)的職位,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未經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者,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據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按5:5合成)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縣委組織部抽調專人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實地考察。
(六)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考察和體檢過程中產生人選缺額的,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遞補一次。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體檢情況,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影響任用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縣選調辦電話:0558-4430010,
監督電話:0558-12380。
潁上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