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辦法
為在公開調任公務員工作中有效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對調任人員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結合市委老干部局工作實際和調任崗位的職能職責,特制定本評價辦法。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工作由市委老干部局具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任務由市委老干部局公開調任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抽派熟知組織人事工作、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組成工作組,具體負責評價工作的實施。
二、評價對象和內容
(一)評價對象
根據《調任公告》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原則,按調任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如超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足1:5的,按實際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此次進入經歷業績評價的人員共5人(已于2018年2月12日至2月23日公示)。
(二)評價內容
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參加調任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
三、評價方法、步驟
(一)參加調任人員對應報名時已交的《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準備學習培訓情況、年度考核情況、獲得表彰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教育經歷、任職情況證明文件已在報名時提供,不用重復提交),并在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前將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提交到市委老干部局辦公室用于審核評價。
(二)工作組通過校核參加調任人員提供的證明文件,按照評分細則對進入評價人員進行經歷業績評價。
(三)經歷業績評價總分100分,具體各項分值如下:
1.基本項目(60分)。經審核,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年齡、身份等條件,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即可獲得60分。
2.加分項目(40分)。加分項目包含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學習培訓情況、工作業績、綜合評價5個項目。
(1)教育經歷(2分)。碩士研究生得1分,博士研究生得2分。以最高學歷計分。
(2)工作經歷(8分)。包含單位經歷(4分)和崗位經歷(4分)。單位經歷評分標準為:在兩個不同單位(指不相隸屬的單位,含借用和頂崗、跟班學習,需有證明材料)工作過1年以上的,得2分;在兩個以上不同單位工作過2年以上的,得4分。崗位經歷評分標準為:從事報考崗位相關工作1年得2分,從事報考崗位相關工作2年及以上得4分。各項累計加分,總分超過4分的,以4分計。
(3)學習培訓情況(8分)。參加市級培訓(不含本單位、本企業)一次得1分,參加省級及以上培訓一次得2分,總分超過8分以8分計(所有培訓以培訓合格證書或相關文件為準)。
(4)工作業績(12分)。含年度考核(4分)、表彰(4分)和特長(4分)三個項目。年度考核項目的評分標準為:近3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一次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表彰(表彰對象必須是個人)項目的評分標準為:獲市直部門(含本單位、本企業)表彰每次得1分,獲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廳級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特長的評分標準為:熟悉人事工作、黨建工作、宣傳工作、檔案管理,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得4分。
(5)綜合評價(10分)。參考經歷業績情況,從參與者工作業績軌跡,與崗位工作關聯度越高得分越高,且相似工作業績中工作量越大、難度越高、成績越突出、本人發揮作用越大的得分越高。
學習培訓情況、受表彰情況以近5年(即2013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期間)的作為評價標準。
(四)計算評價成績
工作小組通過校核證明資料計算調任人員經歷業績評價成績,最后得分情況報市委老干部局公開調任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再報市紀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復審通過后進行公示。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每名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員的經歷業績評價成績按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四、工作要求和紀律
(一)經歷業績評價各項目中,涉及時間計算的,截止到2018年2月8日。
(二)被評價人員未按時限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不計分,有偽造、涂改證件或評價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一律取消調任資格,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開展評價的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評分程序,公道正派,保守秘密。違反工作紀律和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評價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具體指導,接受市紀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和社會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監督電話:0870-2133973(市紀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咨詢電話:0870-2128956(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70-2120287(市委老干部局辦公室)。
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