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大引進高素質急需緊缺人才力度,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較好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云陽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年齡符合《一覽表》中的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云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現場報名,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2:00。
2、報名地點: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辦公樓b605室)。咨詢電話:023—55129700。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云陽縣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事業單位在編的考生以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報名者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復審人數和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云陽縣服務滿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不得向縣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五、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績、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等有關信息,在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屆時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
本《簡章》由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55129700 023-55129171(傳真)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