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橫山縣人民政府印發<橫山縣糧食系統通過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橫政發[2007]4號)、《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橫山區糧食系統選聘改制職工的復函》(榆政人社函[2017]244號)和《榆林市橫山區糧食系統選聘改制職工實施方案》精神,現將榆林市橫山區糧食系統在改制職工中公開招聘糧食系統事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參加招聘人員必須是在橫山縣糧食企業改制中依法解除了勞動關系的職工。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3.不予參加本次考試招聘的人員為:①本人無檔案或檔案未按時交回者;②被國有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已安置從業者;③合同約定一次性經濟補償者;④截至本次招聘考試報名之日前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以及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榆林市橫山區糧食質量監督檢驗站招聘6名;區糧食批發市場管理辦公室招聘24名;區糧食儲備庫(國有企業)招聘職工5名。
四、方法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藍底二寸照片6張。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17日 8:30—12:00
報名地點:橫山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區政府院東三樓)
3.考試繳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陜價費調發[2001]10號文件規定標準,報名時每人繳納考試費100元。
4.資格初審。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的照片、學歷等進行資格審查。
(三)1.工資待遇:被糧食事業單位聘用的職工,實行見習期三個月,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報人社局按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重新確定工資待遇(其中工齡以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計算);被聘用到糧食企業的人員,報人社局重新確定工資。
2.被聘事業單位人員繼續實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若2006年改制后養老保險按時接續、無間斷的,改制后的工齡可視為連續工齡,作為被聘后確定工資的工齡依據;若2007年至2017年期間養老保險有間斷的年限,間斷期間的養老保險按各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比例按20%補繳養老金,收回財政,補繳后的繳費年限視為連續工齡,作為確定工資的工齡依據。被聘人員在簽訂合同前一次性繳納,若不補繳的不予聘用。
3.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距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按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繳費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繳費基數確定,繳費比例為28%。其中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個人按8%繳納,單位部分由糧食局列入財政預算,個人部分由糧食局代扣代繳,退休后由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在養老保險系統中核發基本退休費和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的差額,由區人社局核準差額,財政撥付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代發。
4.被聘用事業單位人員從起薪之日起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繳納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單位部分由糧食局預算,財政撥付,個人部分由糧食局代扣代繳,由糧食局統一管理。退休后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由糧食局核發。
(四)被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 7660105
7619622
榆林市橫山區糧食系統聘用改制職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