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我市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證書發放時間:2017年1月22日上午 (8:30-12:00)。
二、證書發放地點: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致遠樓608室(盤錦市大洼區田家鎮)。
三、發放人員范圍:經2017年11月9日- 11月10日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合格的人員。
四、有關要求:
1.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并補交畢業證書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考生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他人代領的,必須出具《委托書》(參照附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過期不帶相關手續領取證書的,取消當年認定資格,并作廢《教師資格證書》;
4.如有相關不明事宜,可撥打咨詢電話:0427-282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