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公示人員準備入職材料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公告要求,在公示期滿后,經社會監督合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示人員請于近期準備辦理入職手續所需的相關材料。
在資格復審過程中未能提供學歷(或學位)認證材料并簽署承諾書的公示人員請按照《關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公示人員補交學歷(或學位)認證材料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交學歷(或學位)認證材料,未能按通知要求按時補交學歷(或學位)認證材料的公示人員將取消其錄用資格,不予辦理入職手續。
入職所需相關材料如下:
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入職時間擬定于1月下旬至2月上旬,按單位陸續辦理入職手續,具體入職時間及流程于近期另行通知,請公示人員提前做好相關入職準備。
咨詢電話:022-23140071轉8205(法院)
022-23140071轉8302(檢察院)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