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鄉鎮面向縣外選調工作人員,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選調崗位
本次共選調64人,其中:公務員43人,全額事業21人。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公務員崗位面向縣外新余籍黨政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縣外新余籍在編在崗的參照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的,可報考公務員崗位;
2.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縣外新余籍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屬于新余戶籍,父(母)或配偶在分宜工作。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學歷及專業(詳見分宜縣2018年鄉鎮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專業分類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執行;
3.年齡(詳見分宜縣2018年鄉鎮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計算時間截至為2018年1月31日);
4.具有3年(含試用期或含在人事部門人事代理時間)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并已脫離處分期和保密期(計算時間截止為2018年1月31日);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8.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單位明確表示不同意報考的;
6.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1日至1 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分宜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分宜縣行政中心二樓239室)。
2.報名要求:①報考人員要按照崗位類別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自己的相應身份類別選擇崗位(僅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②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③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寫虛假內容,騙取考試資格,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④報考前應征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⑤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要真實準確,保持通訊順暢。
六、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進行替補。
七、確定擬選定人選。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綜合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集體討論排名確定擬選調人員,以文件統一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試成績不作為最后確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八、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將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名單,報請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3. 選調人員為副科級及以上干部的,不安排實職,保留原級別。
九、其他
1.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選調資格的,列入誠信黑名單,近3年內不得參加分宜縣各類公開招聘和選調考試。
2.選調人員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本次選調方案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分宜縣2018年鄉鎮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