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 負責建立風險管理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落實總行的有關方針、政策、制度實施、工作措施等。
2. 負責對公授信業務授信審查,落實放款前授信條件的核實、審查核實相關授信文本及證明材料,監督檢查貸后管理執行情況等風險管理工作。
3. 負責組織落實授信業務抵質押品、信貸檔案、征信等有關管理工作。
4. 依照總行及監管部門相關工作要求,定期開展風險排查并形成報告,定期開展風險管理培訓或組織轉培訓工作,指導、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
任職資格:
1. 教育背景:經濟、金融、法律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持有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或資產評估師資格的優先考慮,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 工作經驗:具備3年以上商業銀行工作經驗,至少1年以上對公審查審批或風險管理工作經驗,有投行業務審查經驗者優先。
3. 工作能力:具備較強規劃能力、邏輯思維、溝通能力及承壓能力、時間觀念和執行力。
4. 知識體系:熟悉銀行公司信貸業務和貸前貸后管理流程,熟悉銀行信貸管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熟悉授信審查工作,能勝任對公風險管理等相關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