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的時候,老師逼著我們簽三方,說不簽三方就拿不到報到證,因為還未找到工作就隨便找了個單位簽了份三方協議,當然畢業后我也不回去他那上班,但交給學校后,學校下發的報到證上的報道單位就為我簽三方那個單位,我想問老師這是不是就算我就業了?那我還能報名那些事業單位招聘中要求非就業畢業生的崗位嗎?我是今年7月才畢業的。
回復:請問你要報考哪個州市的事業單位?具體還請直接咨詢相應的招聘主管部門了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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