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同意,東至縣環保局面向全市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選調;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文字綜合能力較強,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热藛T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選調。
三、選調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
選調 單位 |
單位性質 |
選調 計劃數 |
選調人員 身份 |
年齡條件 |
學歷 |
專業 |
縣環保局 |
行政機關 |
1 |
池州市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
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5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四、選調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調由縣人社局、縣環保局組織實施,縣編辦參與,縣監委全程監督。
(一)信息發布
本次選調公告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東至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統一發布。
(二)報名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東至縣環保局(聯系電話:0566—7019187)。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經組織或人社部門簽署意見;
(4)近期3張同底免冠2寸照片;
(5)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的相關證明;
(6)填報《東至縣環保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縣人社局會同縣環保局、編辦、監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原則上不低于3:1比例;若達不到規定比例,設立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對審查合格人員,由縣環保局通知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員協調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
2、面試實行百分制,考生面試得分當場宣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第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考察,擇優錄取,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環保局組織實施。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 0566-5292615
監督電話:
東至縣監委 0566-7026613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環境保護局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至縣監察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