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下半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的規定,經筆試、面試,并考察合格,現將擬調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事業人員管理考核股304
電 話:0831-5700223 聯系人:唐老師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4.調動人員必須符合干部人事調配規定。擬調人員公示無異議者,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合格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