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4〕63號)和《關于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有關事宜的通知》(牡人社發〔2013〕291號)要求,經林口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林口縣金融服務局、林口縣商務局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公告。
一、招聘對象、專業及人數
(一)招聘對象
金融專業、電子商務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專業及人數
金融專業1人、電子商務專業1人。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4、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四)考核和體檢
1、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金融服務局、商務局及專家組共同進行,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知識、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體檢:體檢人選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擬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產生的空缺,依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林口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報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人社、編制部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不超過1年)。試用期滿后,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通過考錄、遴選、調動等方式離開本崗位。
四、招聘紀律
嚴肅招聘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于在報名、考核等招聘環節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對于在組織招聘過程中營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由林口縣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林口縣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林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