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教師招聘公告(12月份匯總)
一、特聘教授、講座教授設崗學科
一級學科:交通運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
二級學科: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材料加工工程、巖土工程、結構工程、機械電子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
二、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基本條件
1.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
2.海外應聘者,一般應在國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獲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職務或其它相應職務,或者具有連續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歷,且達到我省高水平大學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條件。
國內(除福建省外)應聘者,應在國內知名大學或高水平研究機構工作,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中自然科學類、工程技術類人選還應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學習或工作經歷。
不接受校內在職教師申報閩江學者,但到校工作未滿1年的除外。
3.年齡:申報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學類、工程技術類人選年齡不超過45周歲,人文社會科學類人選年齡不超過50周歲。
4.學術造詣:
應聘者應主持過重大科研項目,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有較高影響因子的論文,或掌握關鍵技術,擁有重大發明專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在本領域國際、國內學術界具有較大影響;或在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科研成果無知識產權糾紛。
5. 聘期內,特聘教授原則上應保證全職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個月;講座教授應保證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個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個月。
6.特別優秀或緊缺、特殊學科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學位、職務、年齡等要求。
三、工作條件和待遇
(一)特聘教授工作條件和待遇
1.自然科學類、工程技術類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經費不低于300萬元,人文社會科學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經費不低于75萬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同時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幣24萬元的特聘教授獎金;
3.其它要求及事項可以另行面議。
(二)講座教授工作條件和待遇
1.為團隊提供30~100萬元科研配套經費,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享受每人每月人民幣2萬元的講座教授獎金;
3.其它要求及事項可以另行面議。
四、應聘辦法
應聘者可從學校人才招聘網頁瀏覽《福建工程學院2016-2018年閩江學者獎勵計劃“實施細則》,下載填寫《閩江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申請表》或《閩江學者講座教授候選人申請表》;同時提供本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教學科研工作業績(附論著目錄、科研項目及獲獎成果證明)、應聘后的工作計劃和設想等證明材料復印件資料寄我校人事處。(常年接受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