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鋒區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經研究,廣安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臨時工作人員: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學歷: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3、年齡:18-30周歲(1987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4、前鋒區居住,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5、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優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規定不得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輔助工作人員的。
三、
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及體檢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0日8:30-18:00
2、報名地點: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三大隊205辦公室(前鋒區弘前大道146號),聯系電話:0826-2813366。
3、報名資料: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白色背景),并如實填寫《臨時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初審,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5、考試??荚嚪止P試、體能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心理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政審。應聘人員應在體檢合格三日內提交《公安機關招聘臨時工作人員政審登記表》,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心理測試合格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進行體檢、考察政審,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按有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招聘對象,按規定時間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三大隊報到,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合同,試用期一個月。
四、有關待遇
1、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合格,月工資按基本工資1500元+績效700元+加班補貼進行發放,并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提供免費工作餐。
2、臨時人員工作期間按規定配發工作裝備及服裝。
五、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廣安市公安局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監督電話: 0826- 2390116(廣安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
0826- 2365111(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督察大隊)
六、本公告由廣安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6- 2813366(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三大隊辦公室)
廣安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