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禪城區人才研究所公開招聘人才研究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及人員
佛山市禪城區人才研究所人才研究員2名。
二、招錄范圍
面向社會。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2年1月3日至2000年1月2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
(五)從事人力資源或人才管理工作滿3年。
(六)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好的文字寫作和溝通協調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8年1月2日—1月8日共5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禪城區委組織部(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80號1號樓618室),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0757-83207702,郵編:528000。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一份,持以下材料在報名時間內到招錄單位報名:①報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的復印件;③體現個人能力和業績成果等材料的復印件;④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表照片同版)。海外留學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證明。所有證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和復印件。
一般采用現場報名形式,由他人代報名的,應提供委托書和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市報名的請于2018年1月8日前(以郵件收到郵戳時間為準)將相關材料寄至報名地址。其中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僅需郵寄復印件,原件待考試前進行核實。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報名表中詳細記錄相關工作經歷,并提供工作的起始時間及工作性質等內容的單位證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前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職位工作經歷)。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資格審查
禪城區委組織部收到材料后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考資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
六、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聘用。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也可視考試情況統一劃定及格分數線。
(一)筆試
主要測試報考者對人才工作的綜合理解及文字表達能力。筆試時間、地點和成績統一在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網(http://zzb.chancheng.gov.cn/)、“禪城組工”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面試
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能力、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面試不及格的,不得列為體檢人選。根據筆試及面試合格結果,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高低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進行。
八、組織考察
通過查閱檔案、到單位了解情況、實操考評等方式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了解人選的綜合情況。
九、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選,在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禪城區委組織部網站、“禪城組工”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影響任職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以及在公示過程中有異議并影響錄用的,可按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是否進行遞補由招考單位決定。
本次錄用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及正式入職工資按相關標準執行。
中共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