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劇院“人才強院”戰略,提高人員素質,優化人才結構,經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員,現將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劇院簡介
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是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唯一的藝術院團,于2014年在整合區直9家藝術單位的基礎上正式組建,屬正廳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歌舞團、直屬烏蘭牧騎、烏力格爾蒙古劇團(話劇中心)、二人臺藝術團、雜技團、京劇團、民樂團、蒙古族青年合唱團、交響樂團9個演出團和創作中心、烏蘭恰特管理中心(演出中心)2個業務部門以及綜合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3個行政部門,下轄藝術劇院音樂廳、烏蘭恰特大劇院、烏力格爾藝術宮3個劇場。其主要職能是:創作、演出、推廣具有草原文化特色的藝術作品,繁榮發展多種藝術形式,完成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文藝活動、公益性演出和對外文化交流任務,在藝術創作、演出經營、劇場管理、人才培訓、舞美服務等方面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專業人員61名。詳見《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
2.內蒙古生源的畢業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3.不具有內蒙古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就讀內蒙古所屬院校,畢業后戶籍仍保留在學校集體戶的;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
(3)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畢業的應屆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
(4)蒙古族及三少民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戶籍不限。
以上條件中,應聘者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從事藝術工作;
4.具有應聘崗位所需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詳見《崗位需求表》);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2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具體年齡詳見《崗位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中專、???、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在招聘條件中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者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由劇院紀檢部門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2017年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劇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劇院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與初次就業的新聘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劇院自主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報名網站發布。
(四)監督咨詢電話:
自治區紀委駐文化廳紀檢組: 0471-6968470
自治區文化廳人事處:0471-6969430
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0471- 3946810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471-6944911
(五)本簡章由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2017年民族藝術劇院招聘計劃.xls
2017年12月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公開招聘考試須知.doc
內蒙古民族藝術劇院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人員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