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校畢業生師資選留暫行辦法》(校人字〔2016〕15號)文件要求和學校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學校將開展2017年下半年本校優秀博士畢業生師資選留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留對象
申請教師崗位的本校博士學位獲得者(畢業后有兩年以上海外學術經歷者按《師資引聘管理辦法》(校人字〔2016〕14號)規定的條件和流程另行引聘)。
二、選留條件
(一)根據《本校畢業生師資選留暫行辦法》規定,申請者、學科和團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者學術成果突出;
2、申請者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學術經歷;
3、所在學科實力強或人才緊缺;
4、擬加入科研團隊的水平高;
5、所在學科選留師資限額、博士生導師選留博士限額。
(二)其他選留通道:
1、學術成果特別突出,具有入選學校“長空學者”計劃潛力者,可采用“綠色通道”選留,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2、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國家級重大項目主要負責人、國家級獎項主要獲得者,可申請選留優秀本校博士畢業生組建團隊。
3、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本校優秀博士畢業生可先申請進入博士后流動站或專職科研崗位工作,符合規定條件后再申請教師崗位。
三、選留工作安排
1、應聘人申請。申請者請至人事處/高級人才辦網站下載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師崗位申請表》和《本校畢業生師資選留應聘人員數據統計表》,向申請崗位所在學院投遞申請材料。
2、學院評審。學院接收申請材料后,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選留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評審,并請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將《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校畢業生師資選留候選人考核審批表》(請至人事處/高級人才辦網站下載)、申請材料及學院推薦意見報人事處/高級人才辦,并通知其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師資引聘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身心健康檢查。
3、學校評審。學校于2017年12月31日前,組織本校畢業生師資選留評審組進行考核、評審。
4、評審通過的擬聘人員在人事處/高級人才辦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5、經公示無異議者,報校長辦公會審核批準。
聯 系 人:張麗娜 趙海燕
聯系電話:84892461 84895923
郵 箱:rencai@nuaa.edu.cn
人事處/高級人才辦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