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東莞市教育局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擬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東莞市教育局機關科員2名,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科員(參考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名。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在編在職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身份,任公務員滿2年(時間截至2017年12月1日);
(二)具有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畢業專業不限;有教育行政或學校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 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和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
(四)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所在單位同意選調。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歷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者;
5.其他不符合條件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采用發送電子資料到郵箱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12月7日至15日。
2.報名聯系人:寧老師、宋老師,咨詢電話:0769—23126003。
3.報名材料:《東莞市教育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近期本人撰寫的文稿或參與撰寫的大型文稿1-2份,近兩年內的體檢健康證明(報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證明個人具有公務員身份的證件(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掃描件和近期電子版證照。請將有關資料壓縮文件夾并注明“姓名+機關或招考辦”字樣,同時發至郵箱7611028@qq.com。
(二)資格初審
東莞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擇優選拔并按一定比例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三)考試
主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擇優確定考察人選并組織考察、體檢,研究確定正式選調人選。
(五)錄用
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程序辦理平級調動手續。
本通知由東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東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