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杭錦后旗醫院副院長聘任工作方案》(室發[2017]22號)文件精神,現就旗醫院副院長聘任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推行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改革的總體部署和《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堅持尊重人才、公平公正原則,注重體現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技術性等特點,建設符合好干部標準的高素質公立醫院領導班子,為我旗公立醫療事業更好更快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撐。
二、聘任職位
旗醫院副院長4名。
三、選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選聘范圍為全旗衛計系統在編在崗人員。聘任人員除具備《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經歷或者其他領域管理工作經歷。
3.醫、藥、護、技等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的,應當已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4.非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的應為旗醫院環節干部或衛計局機關環節干部及以上職務,或其他公立醫療機構擔任領導職務工作3年以上。
5.應聘人員年齡至少能干滿一個聘期,男55周歲以下(1962年10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歲以下(1967年10月31日后出生),有高級職稱的女干部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1962年10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碩士及以上醫學學位或醫療管理類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市級以上政府或系統先進工作者;一直從事醫療護理、醫技專業工作的干部優先考慮。
三、程序和辦法
(一)個人自薦(11月20日-11月24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自薦。自薦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和個人簡歷等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小2寸同底彩免冠照片3張,同時填寫《杭錦后旗旗醫院副職聘任自薦表》一式3人份。
報名地點:杭錦后旗衛計局206辦公室
聯系人:耿淮元 6650710 13947805986
(二)資格審查。對自薦人員個人資料、相關證件進行審查,確定并通知符合條件人員。
(三)民主推薦。組織衛計局、旗醫院環節以上干部和衛計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從符合條件的自薦人員中進行民主推薦。聘任領導小組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人選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和征求意見等情況,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防止簡單以票取人偏向。對貫徹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不力、偏離公立醫院辦醫宗旨,因重大醫療事故、重大醫患糾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到責任追究影響使用,違反醫療衛生行風建設紀律要求造成不良影響,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不得作為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嚴格執行考察制度,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依據任職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著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風品行、廉潔自律等情況,深入了解專業素養、管理能力、職業精神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地作出評價,防止“帶病提拔”。
(五)討論決定。旗醫院副院長聘任領導小組綜合民主推薦、組織考核、本人條件及班子結構等因素,向旗委等額提出擬聘任人選,由旗委常委會討論決定聘任人選。
(六)任前公示。對新聘任人員在所在單位和杭錦后旗政府網站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任職規定的,按規定履行聘任程序。
(七)聘任管理。旗政府按照旗委常委會的決定對副院長進行聘任,聘期為4年;現任副院長經考核稱職、本人愿意,可直接續聘。新聘任的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聘期內比照副科級干部管理。
杭錦后旗公立醫院改革領導小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