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室通知,貴州省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筆試成績查分工作已結束。根據《貴州省2012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和《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有關規定和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市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28日至7月31日8:45-17:45,共4天。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2年8月1日至2日8:45-17:45。
資格復審地點: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服務大廳。
二、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一)按照《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在省公務員招考辦劃定的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請登錄貴州省公務員局網查詢)以上的考生中,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銅仁市公務員和人民警察招考職位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表。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主動與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保持通訊暢通,且須在現場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本人通訊不暢等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未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若經復審,職位無考生通過現場資格復審或通過現場資格復審考生人數低于招考職位計劃數的,該職位取消或減少。
(三)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貴州省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四)“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再到市教育局進行復審,最后持市教育局的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服務大廳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人員的現場資格復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到縣級“項目辦”、“引導辦”進行初審;
2、初審后,到市“項目辦”、“引導辦”進行資格復審;
3、持市“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服務大廳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
《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可在資格復審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三、有關事宜
(一)根據省招考辦公室的統一部署,我市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將于2012年8月17日、18日和19日碧江區進行,請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一)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考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銅仁網站》和《銅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自覺接受同級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
中共銅仁市委組織部 0856-5210051
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6-5223368
監督電話:
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856-5585967
銅仁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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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銅仁市招考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和《2012年銅仁市招考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來源于銅仁市綜合門戶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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