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18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全國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或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2月8日之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體職位條件詳見《2017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正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4.歷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等次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
6.試用期未滿的;
7.因敏感崗位處于保密期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由報名者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后,匯總發送至電子郵箱ggb_512@126.com(郵件主題請注明“選調公務員+選調職位代碼+姓名”字樣)。
2.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17時30分止(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
3.報名材料:
(1)珠海市香洲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近期大一寸正面紅底免冠證件照1張;
(3)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掃描件)。
(二)篩選確定人選
根據報名材料和資格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行篩選,通過筆試、面試等形式了解報名人員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未通過篩選的,不另行通知,所交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三)體檢
對擬選調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其檔案、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況。
(五)公示
在香洲區組織人事網(http://zuzhibu.zhxz.cn/)上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
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在選調工作的全部過程中,香洲區公務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選調資格:1.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2.經審核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3.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4.公示的結果影響選調的;5.選調人員主動放棄的;6自發出商調函后,三個月內未辦結選調手續的;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考察、體檢和公示等原因取消選調資格的,由香洲區公務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遞補。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香洲區公務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516710;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516039。
珠海市香洲區公務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