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2017年公開調任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的要求,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根據《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云組發〔2016〕16號)和《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的通知》(昭組通〔2017〕13號)的精神,按照《關于做好昭通市2017年公務員集中調任工作的通知》(昭組通〔2017〕69號)的有關要求,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巧家縣2017年集中調任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計劃
2017年巧家縣擬集中調任科級領導干部5名,崗位如下:
1.崇溪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科級),崗位代碼:001;
2.蒙姑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科級),崗位代碼:002;
3.小河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科級),崗位代碼:003;
4.東坪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副科級),崗位代碼:004;
5.馬樹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副科級),崗位代碼:005。
二、調任范圍
全縣范圍內縣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上述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的工作人員(含聘用到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不在調任范圍。
三、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應當在事業單位擔任八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以上。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應當為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的縣管干部,且任職滿2年以上。
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4年以上或者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上述人員一般應當同時具備管理工作經歷2年以上。
(二)具有4年以上工作年限。
(三)報考鄉鎮黨委委員崗位必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四)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五)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指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未滿46周歲的),其中,調任001、002崗位的,按照《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指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未滿41周歲的)。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公開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計算工作年限、任職資歷、年齡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2017年11月1日)。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或相當層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調任程序
調任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面試、組織考察及體檢、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督電話(0870-12380),實行全程監督。
(一)發布調任公告。
通過巧家黨建網(http://www.qjxdj.yn.gov.cn)、巧家新聞網(http://www.ynqjnews.net)、巧家黨建微信公眾號(qjdjgzh)、微巧家微信公眾號(weiqiaojia)、電子政務系統平臺發布調任公告,公布調任職位、資格條件、報名時間、筆試時間、面試時間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根據職位資格條件選擇報考崗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調任崗位,如所報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可改報其他公開調任崗位。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中共巧家縣委組織一樓會議室。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同時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2.報名所需資料。
參加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巧家縣2017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表》《巧家縣2017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巧家縣2017年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原件及電子版各一份;
(3)相關任職證明材料(分工文件、任職文件、聘用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或職稱文件等)復印件一份,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并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3.資格審查。
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巧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公開調任公告要求,對參加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調任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調任資格。
每個公開調任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調任崗位。并將審查結果在巧家黨建網、巧家新聞網、巧家黨建微信公眾號、微巧家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通過資格審查確定報名后,均不得放棄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考察等后續的公開調任環節。如放棄和不按時參加的,視為故意擾亂公開調任秩序、浪費公開調任資源,一律取消調任資格,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全市范圍內的公務員公開調任。
(三)筆試。
筆試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以及調任崗位所涉及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此次公開調任的考前培訓。
1.筆試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到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干部股領取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2.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筆試只測試《綜合知識》一個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缺一不可。
3.筆試崗位排名計算。
筆試崗位排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有兩人并列第1名,則不再有第2名,后續的排名直接為第3名,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類推。
筆試結束后,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結合各崗位筆試情況確定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下的報考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將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及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名單等信息在調任范圍內進行公示。
(四)經歷業績評價。
根據筆試成績,按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經歷業績評價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原則上采取集體評價方式進行,參評人員不少于3人,主要評價參加調任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考核獎勵情況、人崗匹配程度等。
經歷業績評價結束后,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在巧家黨建網、巧家新聞網、巧家黨建微信公眾號、微巧家微信公眾號公示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信息。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生筆試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調任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不足1:3的,以實際進入面試人員數為準。
2.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組織,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可由調任單位領導和特邀考官組成,其中從具有公務員面試資格的考官庫中抽取人數不少于4人。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的具體時間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另行確定并通知。
(六)考察。
根據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對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與公開調任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了解。出現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按總成績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后參加考察人員仍少于調任計劃數2倍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進行考察。
公開調任的筆試、面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和考察成績均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30%+考察成績×10%(每項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考察人選按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組織實施。
(八)確定擬調任人員。
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考察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考慮,報縣委集體研究決定擬調任人選。
(九)公示。
按照任前公示有關規定在巧家黨建網、巧家新聞網、巧家黨建微信公眾號、微巧家微信公眾號、調出、調入單位對擬調任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不影響調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任,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對有影響調任問題的,取消調任資格。
(十)公務員登記。
調任人員的級別和有關待遇,根據其調任職務,結合本人原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比照調入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調任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并按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職級或職稱安排工作。調任人員2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
五、調任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公開調任科級領導干部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必須嚴格按照《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調任工作,不得隨意降低資格條件,不得擅自變通程序步驟,嚴禁任人唯親、暗箱操作。
2.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調任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服從調任工作安排的,取消調任資格。
3.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4.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對人選資格條件搞變通、打折扣或者在調任工作中跑風漏氣、徇私舞弊等。
5.調任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與擬調任單位領導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調任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和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崗位。
6.在調任過程中發現任何單位或個人違紀違規的,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
(二)加強對公開調任工作的監督。
調任工作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調任工作全過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面試、經歷業績評價等要全程錄像,確保調任工作的嚴肅性、規范性和公信力。對公開調任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縣委及上級組織部門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檢舉、申訴。
咨詢電話:0870-7120256(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附件:
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