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17〕67號)文件精神,現就2017年秋季包頭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類型、人員范圍
1.認定教師資格類型
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2.人員范圍
具有包頭市戶籍并且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的社會人員及各級各類往屆畢業生。
二、認定程序和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繼續采用全國統一的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實行申請人網上報名和認定機構現場網上確認相結合的辦法,所有申請者均請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非師范類畢業生和轉專業認定的申請者參加)---發證的程序進行認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期間每天7:00—24:00可網上報名。
2.報名網址: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者,請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其他申請人員(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人員和師范類畢業生)請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申請者登錄后進行網上注冊,按照系統提示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后,提交申請信息。(如有疑問,可參閱網站首頁申請流程中《教師資格認定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報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3.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請申請人自行填寫并打印“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處簽名)”、“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并交相關部門蓋章(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現場確認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及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同裝訂。
5.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確認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6.注意事項
(1)所有申請者必須具有包頭市戶籍;
(2)凡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者請在包頭市教育局認定,確認地點選至包頭市教育局;
(3)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者請在戶口所在地的各旗縣區教育局認定,確認地點選至各旗縣區教育局;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凡確認地點選至包頭市教育局的申請者請于11月13、14、15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到包頭市政務大廳二樓社會事務服務專區進行確認(地址: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政務大廳,申請人可乘23路、30路、56路、61路公交車,到市勞動大廈下車即到);凡確認地點選至各旗縣區教育局的申請者請到所選旗縣區教育局確認(具體時間按照各旗縣區教育局安排為準)。
2.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a4紙正反打印),申請人員網上報名下載打印,并本人簽字;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對于后期本科學歷的申請者,如果??剖菐煼督逃悓I畢業,則必須提供專、本科畢業證、??飘厴I生成績登記表;如果專科是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后期本科是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則必須同時提供專、本科畢業證、后期本科畢業生成績登記表。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自治區教育考試中心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要求: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蓋章,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9)提交照片。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必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兩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后四位)
特別說明:所有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按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