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迪慶州委、迪慶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工作的決定》(迪發〔2009〕13號)和《中共迪慶州委、迪慶州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全州中小學區域布局推進城鄉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方案>的通知》(迪發〔2010〕1號)文件精神。迪慶州藏文中學將在2012年實現在校生達3000人以上的雙語完全中學,并以力爭創建成“全國藏區最好的雙語中學之一”為目標。
1994年,州委、州人民政府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在少數民族地區推行民漢雙語文教育”的規定,結合迪慶州實際,決定創辦迪慶州藏文中學,并于1994年10月掛牌成立,同時開始招生,現已建校十八年。迪慶州藏文中學是云南省唯一開設藏、漢、英多語教學的一所完全中學,也是迪慶唯一的一所完全中學,同時是省民族語言文字委員會確定的“雙語”教學實驗基地。迪慶州藏文中學的成立和發展,充分體現了黨的民族政策,溫暖了千千萬萬雪山兒女的心,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云南藏區的關懷。
學校占地面積400畝,建筑面積7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綜合教學樓24000多平方米,寬敞舒適的教師廉租房15200平方米,擁有標準化的塑膠運動場,可容納3000人的室內體育館和食堂、學生宿舍及其它相關設施。迪慶高原民風淳樸,藏族學生尊師重教的傳統由來已久,望省內外有志青年能積極投身于迪慶民族教育事業。
經研究同意,迪慶州藏文中學面向全國招聘高、初中教師53名。
一、招聘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
2、招聘過程由州人大、州政協、州紀委監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局組成監督組全程監督。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修養,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年齡18歲—35歲。
2、相關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2010年及以后畢業,二本及以上學歷(不包括專升本,一本及國家級重點優先)。報考藏文專業的考生可放寬至2008年、2009年,但學歷要求必須為一本及以上。
3、持有相應科目中學教師資格證書(藏文專業除外)。
4、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要求達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普通話等級要求達二級乙等及以上(藏文專業除外)。
5、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6、符合報考崗位條件。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高、初中教師53名,授課內容均為高中教材,學校招聘后,由學校安排高、初中教師,相關專業如下:
語文:7名、數學7名、英語8名、藏文:5名、政治:4名、歷史:3名、地理:5名、物理:3名、化學:3名、生物2名、體育3名、信息技術:1名、音樂1名、美術1名。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未取得相關專業畢業證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五、報名事宜
1、報名所需材料:報名需出具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中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人員請將個人簡歷及所需相關材料復印件發至電子郵箱:1963164895@qq.com
3、報名時間: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2年8月1日下午18:00,同時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4、2012年8月 2日上午8:30—下午18:30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必須提供所需證件的原件),地點:迪慶州藏文中學(迪慶州香格里拉縣建塘鎮撒拉社214國道旁)圖文信息樓7樓辦公室。8月3日初試,8月4日—8月7日進行復試。
5、初選測試費:50元/人;復選測試費:50元/人。
6、報名監督和舉報電話:0887-8226003
報名咨詢電話:13988758966(潘老師)
13988758977(楊老師)
13508873303(楊老師)
13988764008(丁老師)
13988758982(韓老師)
0887-8224550
六、初試、專業綜合考核
1、所有應聘人員必須服從考點的組織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抽簽。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綜合考核面試資格。
2、各學科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參加專業綜合考核,必須提前半小時到考場,并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到指定地點集中封閉,等待考試。
4、專業綜合考核開始后,遲到15分鐘不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應聘期間各種費用一律自理,安全責任自負。
七、招聘程序及辦法
1、資格審查。面試時請帶各種有效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按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初選測試。
2、初選測試。初選測試時間15分鐘,滿分為100分。測試內容由專家組統一命題,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現場抽題作答(時間15分鐘,總分100分)。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儀容儀表、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初選測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各學科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進入專業綜合考核(如進入專業綜合考核比例不足1:2的情況下全部進入專業綜合考核)。初選測試成績不計入專業綜合考核。
3、復選測試。以模擬課堂教學為主,考核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語文、數學、英語、藏文、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學科由撰寫教案(20分)、教學試講(80分)兩部分組成(教學試講時間20分鐘)。音樂、信息技術則由撰寫教案(20分),專業技能測試(80分)兩部分組成,復選測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復試考生在招聘崗位數為1:1時,復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如出現應聘人員復試分數相同的情況,初試成績高者優先招聘)。
4、招聘程序及待遇。各學科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招聘崗位數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按規定時間到學校所在地1:1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擬招聘人員若體檢不合格不予招聘,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余擬招聘人員若因特殊原因放棄招聘,仍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按招聘崗位確定招聘的人員,體檢合格,公示無檢舉后,上報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學校與聘用人員簽定試用期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期間,若違反國家法律、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存在教育教學能力弱,教學效果和師德師風差等問題,學校報請教育主管部門、人事部門批準作取消招聘處理。
2、試用期滿,經學校綜合考核合格后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現行政策享受我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待遇,并從試用期期間計算工齡和教齡。
九、聘用紀律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監督組的監督,監督組由州人大、州政協、州紀委(監察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局等部門人員組成。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2、對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核實,取消考核、招聘資格;對無理取鬧、妨礙擾亂招聘工作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3、學校使用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與本人無法取得聯系的情況下,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4、本公告由迪慶州藏文中學負責解釋。
注:詳情可查閱:
迪慶州電子政務門戶網站(www.diqing.gov.cn)
迪慶州信息公開門戶網站(www.dq.xxgk.gov.cn)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