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光明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我局擬于近期面向社會公開選用勞務派遣工作人員35名。為做好勞務派遣人員選用考試工作,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崗位詳見《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公開選用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報名時間截至10月23日18:00.
2、報名資料
①《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公開選用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③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④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⑤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3);
⑥承諾書(附件4);
⑦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方式
本次工作人員公開選用,報名材料采取電子版發送方式。
①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公開選用工作人員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驗證、計劃生育承諾書、承諾書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打包發送至tsjbgs@szgm.gov.cn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崗位編碼+姓名”;
②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③報名聯系人:肖先生;聯系電話:23699737。
(二)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崗位招聘人數如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的,視情況決定是否開考。如不開考,可調劑報考其他崗位,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2、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9月30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資質或工作經歷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3、我局將對考生報考材料及個人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確定考試人員名單后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考試形式、時間、地點。報考者提供的電子郵箱應準確無誤,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實操技能考試,按照1:1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
采取集中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報考人員必須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1、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見準考證。
2、內容范圍
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題,考試范圍為行政能力測試。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筆試結束一周內在本局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進入實操技能考試名單。具體辦法為:在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選用名額的3倍人員確定實操技能考試入圍人員;若某崗位筆試合格人數少于擬選用名額的3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入圍實操技能考試。
(二)實操技能考試
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和體檢
報考對象對提交的報名材料負責,考試全程對報考對象資格進行審查。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考試、用工資格,后果由報考對象負責。
按筆試、實操技能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資格復查和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聘用
與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實行勞務派遣,派遣到統戰和社會建設局各部門工作,按照《光明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管理。人員薪酬待遇依據崗位、學歷、工作年限等,具體按照《光明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確定。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新區統戰和社會建設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