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高明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發布了《2012年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選調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點擊查看)。經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研究和高明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同意,決定對《公告》中的“選調對象資格條件”作補充規定,現公告如下:
1、選調范圍從全省調整為全國范圍內選調公務員,取消本省戶籍限制。
2、取消兩年或以上從事相關行業工作經驗限制;
3、專業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道路與橋梁工程、城市規劃、建筑學(建筑設計)、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設計類(環境藝術設計)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