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各市(區)法院現場資格審核及面試有關情況,11月將對各市(區)法院計劃招聘的余下空缺崗位進行補錄,屆時未被錄用但已參加本次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含助理及書記員)招聘筆試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補錄。其中書記員崗位補錄將重新組織速錄測試、面試等招聘環節,請考生及時留意有關通知。
一、現場資格審核
(一)現場資格審核名單
詳見附件1(含助理及書記員崗位)。
(二)審核時間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審核地點
現場資格審核在各市(區)法院進行,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四)審核內容及資料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其它要求的證書、證明材料。(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需出具所在高校就業推薦表、學生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歷證明材料)。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為當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報考)的書面證明。
上述材料請考生同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審核完畢后現場退回給考生。
二、面試
(一)面試名單
各招聘崗位通過現場資格審核人員。
(二)面試時間
各市(區)法院面試將于10月底完成。
具體面試時間由各市(區)人民法院自行確定并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
(三)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由各市(區)法院自行確定,并于面試前3天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
(四)注意事項
1、請考生面試當天攜帶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各市(區)法院指定面試地點簽到,候考。遲到或缺席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問題解決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
考生對現場資格審核及面試環節有疑問的,可撥打各市(區)法院聯系電話咨詢(詳見附件2)。
附件: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