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內蒙古自治區赤峰監獄(內蒙古恒正集團赤峰工貿有限公司)委托,現面向社會公開代理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工作地點
警務輔助人員共10名,工作地點主要集中在赤峰監獄。
二、招聘崗位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主要輔助監獄開展防爆處突、搜身安檢、巡邏檢查、安全警戒等獄內外安保任務,執行監獄根據實際情況布置的其他非執法性工作任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二)年齡: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1997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三)性別:男性;
(四)學歷:近5年內復轉軍人,體育相關專業及警校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五)健康狀況: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六)身高、視力、體重:凈身高不低于1.75米,單側裸眼視力在4.8以上,體重在80公斤以下;
(七)居住地:具有赤峰市戶籍或長期在赤峰市區內居住;
(八)曾在解放軍、武警部隊服役期間任過班長,具備武術、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并在市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得前十名者優先錄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由于工作表現不良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1、報名地點:赤峰利群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紅山區昭烏達路福泰商務中心208室)。
2、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報名人數上限為40人,如額滿報名時間即提前截止。如截止報名時間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名額2:1的比例,報名時間將延續至達到此比例止。
3、報名方法:報名時攜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4、初審:符合報名條件且凈身高不低于1.75米,體重在80公斤以下的可通過初審。初審合格者交報名考務費100元,進入筆試環節。
(二)筆試
1、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主要為時事政治、監獄法、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等。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成績原則上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三)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按著招聘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2、應聘人員攜帶《應聘人員登記表》、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軍人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3張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其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能測試
測評標準參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等要求進行。
對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報考者、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的報考者,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通過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儀態等,考生用漢語回答,滿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x50%)+(面試成績x50%)
(七)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著招聘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報考者自行承擔。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從總成績排名中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試用期及錄用要求
(一)我公司組織錄用人員簽訂2年期勞務派遣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約定試用期3個月,同時開展集中培訓工作,試用期結束后擇優錄用。
(二)簽訂勞動合同后由監獄組織人員培訓,培訓期為15天。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如錄用人員出現缺額,按考試成績從未聘用人員中由高到低次序遞補。
五、薪資及福利待遇
薪資標準:2000元/月.人(含個人承擔社會保險部分),享受社會保險(五險),監獄提供警服、警用裝備。
報名咨詢電話:13848886122,徐經理。(微信號13204768977,好友信息請備注“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