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有關部門:
為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質量,改進選拔考核方式,擴大導師、學科、學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中的自主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南京林業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試行)》,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我校擬從2018年起開始組織實施“申請-考核”制招收選拔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適用本辦法,碩博連讀生選拔將另行制定辦法執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評價和全面考查。強化學科綜合考核選拔優秀生源,以提高質量和學術貢獻率為核心,將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等作為博士生選拔的重要質量標準。
(二)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學科特點,制定“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體的操作辦法,充分尊重學科、導師招生自主權及排除非學術因素干擾,保證招生質量。
三、申請資格與程序
(一)申請資格
1.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博士生報考基本條件。
2.選拔對象為已獲得碩士學位(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需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或應屆畢業碩士生(含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
3.身心健康,符合國家要求的體檢標準。
4.“申請-考核”制僅限于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提交申請材料
2017年9月30日前(其他時間以此順延),申請人向擬通過“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的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南京林業大學“申請-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1份
2.碩士課程成績單1份(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
3.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學生證復印件一式一份;
4.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1份;
5.博士研究計劃1份(不少于3000字);
6.兩位專家(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學科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信;
7.本人研究成果清單以及相關復印件1套;
8.近六年的外語水平證明1套(國家英語四、六級,TOEFL、GRE、雅思成績等可證明本人英語水平的材料)。
四、學院學科審核程序
審核包括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和對申請人進行全面考核。
1.資格初審
2017年10月13日前,學院或學科組成資格初核學科專家組(專家組的成員原則上為博士生導師,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對申請人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初核學科專家組根據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對其科研潛質和基本素質進行初核,根據初核結果和招生導師的基本意向,提出進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在學院主頁公布。
全面考核可差額進行,差額比例由各學科根據當年“申請—考核”招生指標(“申請—考核”招生指標以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為基準)及申請人數確定。
2.全面考核
2017年10月20日前,學院組織成立以學科為單位的專家組(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至少5人)對申請人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應包括專業知識綜合考核和綜合面試兩大環節,對申請人的外語水平、專業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個人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形式由專家組根據本學院制定的考核細則結合本專業特點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時間、地點以及專家組成員需提前上報研究生院備案,綜合面試環節要求公開進行,研究生院可派督查專家參與相關過程。每個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考核記錄和考核成績表要妥存備查。
3.英語考核
最近六年內,申請者可提供以下任一英語水平證明或在英語國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英語水平證明包括:TOEFL(65分)、雅思A類(5分)、CET-4(480分)、CET-6(425分)、國家英語專業考試(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筆試:45分)等。
4.學術成果條件
申請考生需滿足以下學術成果條件之一:
(1)在SCI、EI、SSCI、CSSCI、CSCD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導師第一),或第一作者在SCD或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
(2)獲1項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新品種認定、軟件著作權(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導師第一);
(3)獲市廳級以上科技獎勵1項(有個人證書);或取得成果認定(含鑒定、驗收、標準認定、規范制定等)1項,排名前5。
(4)獲1項省部級學科競賽獎,或國家一級學會獎勵(有證書)。
五、錄取
1.考核專家組根據考生的各項成績和各導師招生名額,在充分尊重導師意見的基礎上,綜合確定擬錄取人選名單,每位導師原則上不超過2個名額;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審查考核記錄和考核成績,審核無誤后報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查。學院負責在本院網站上公示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擬錄取人選及其考核成績,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后,2017年10月9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研究生院。
2.2017年11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考核材料進行復審,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錄取。未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考生承諾錄取。
3.確定擬錄取為博士生的申請人,須于2017年12月1日至31日,登錄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版塊—“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證件照)和網上繳費,并請牢記用戶名、報名號和密碼。
六、監督管理機制
1.成立校、院兩級招生監督工作小組,負責對招生管理工作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校級博士生招生監督工作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監察、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向社會和考生公開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學院應及時公布“申請-考核”的各個招生環節和執行情況,自覺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己藢<医M要嚴格執行學校和學院的相關管理規定,履行職責。
3.在選拔過程中,申請人如出現違紀、作弊、提供虛假材料或其他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錄取資格,且3年之內不再接受其申請。如導師出現違規操作,視情節嚴重將取消其申請招生資格。
6月20日前,各學院應依據《南京林業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細化學術成果要求及評分規則,明確學院招生監督工作小組成員組成,經學校組織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實施。
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