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育局,有關學校:
根據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工作實際,2017年秋季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定于9月份開始,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網上申報:2017年9月21日—2017年11月10日(10月1日至8日、10月18日至24日系統維護,不開放)
現場確認: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0日
二、認定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國家《教師資格條例》規定條件、戶籍為慶陽市、自愿申報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均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進行申報。
1.學歷為全日制師范類院校師范專業的申請人員;
2.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
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三、受理權限
我市各級認定機構的受理權限分別是:
縣(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及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工作;
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市直學校的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及對縣(區)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合格人員的最終認定,并對縣(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四、認定程序
(一)報名流程
1、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報系統,其中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余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申請人網上申報專業與本人在全日制師范學校所學專業不一致的需參加國考),根據系統提示和《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申報須知》如實逐項填寫報名信息。
2、申請人網報時,務必選定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慶陽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區)教育局;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均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區)教育局。
3、網站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7:00—24:00,其他時間和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4、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務必仔細核對填寫的報名信息。
5、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注冊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牢記報名號及報名密碼,這些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7、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在此提請申請人注意,最好是一次報名填寫信息成功,最后等待現場確認,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影響正常申報)。
8、請申請人自行填寫并打印“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教師資格申請表”(a3紙雙面打印對折成a4版,本人在指定簽名處簽名)、“思想品德鑒定表”。
9、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10、申請人網上申報時須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已簽字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面打印,須貼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相應申請資格條件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體檢表原件1份(含各類化驗單,由縣級及以上醫院提供);
6、“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1份(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人事部門簽字蓋章);
7、網上下載的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參加國考人員提供此件);
8、在校成績登記表和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資料從本人檔案中提取復印后要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未參加全國統考人員提供此件)。
9、提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一張(背面注明姓名、申請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須與網上申報時的電子照片同一底板。
10、戶籍證明或工作單位開具的在職證明1份。
復印件統一用a4紙復印,并按申請人應提交材料順序裝訂好。相關表格請在附件里下載。
(三)受理審核
現場確認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由市級認定機構審核材料,做出認定結論。
(四)領取證書
1、市級認定機構認定結束1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員可到現場確認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2、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歸檔保存。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認定機構要根據省、市工作安排,結合本縣(區)實際,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向社會發布,指導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了解相關情況,及時申報相應教師資格。設置網上報名開始和結束時間時,要設置在工作日內,避開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網上報名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系統設置認定計劃的時間段要與向社會公布的時間保持一致。
(二)嚴格認定標準和程序,保證認定工作順利進行。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對本縣(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進行規范化管理。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不得隨意降低或放寬條件,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耐心解答社會咨詢,形成按期及時認定、社會踴躍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認定收費,杜絕亂收費現象。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有關文件規定,以及《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0〕1157號)文件規定,不得向申請人收取資格認定費,應免費頒發《教師資格證》。各縣(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禁搭車收費,杜絕一切亂收費現象。
(四)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實際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數,在本級機構得出認定結論后,以縣(區)為單位向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空白證書,不得以預估人數報送。各認定機構要嚴格證書管理,減少證書浪費。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由各縣(區)自行打印,認定結束后,要認真做好證書申領、損耗及留存數量的清查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報市教育局。損耗證書要以縣(區)為單位登記在冊,專人保管,待市教育局核查后再行銷毀。
各縣(區)認定機構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認定。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教育局聯系。
受理教師資格認定業務聯系方式:
慶陽市教育局:0934-8680263
西峰區教育體育(科技)局:0934-8662170
鎮原縣教育體育局:0934-7163993
寧 縣教育體育局:0934-6622919
正寧縣教育體育局:0934-5987385
合水縣教育體育局:0934-5591302
華池縣教育體育局:18093428678(手機)
環 縣教育體育局:0934-5951177
慶城縣教育局:15393402561(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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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