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樂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周熙典考生已通過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符合招錄條件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現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9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若有問題,請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舉報電話:010-65595710,0833-2134798。
附件:樂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名單
樂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