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暫行辦法》等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2017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和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和選調科員職位公務員148名,其中面向本市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49名,面向全省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99名(含面向選調生30名),詳見附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遴選職位面向本市縣(市)區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本市縣(市)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選調職位面向省內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省內各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我省的單位(包括垂直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一選拔的選調生。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12月)。
除選調生外,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件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遴選或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遴選或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和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9月19日在合肥先鋒網(http://www.hfxf.gov.cn)、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hhfld.gov.cn)、合肥市公務員局網(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發布遴選和選調公告及職位表。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報考單位聯系。整個遴選和選調工作中,將及時在合肥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有關遴選和選調工作動態與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本次遴選和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7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6: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規范。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轉任等資格。
2.審核推薦
本次遴選和選調采用報考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下載《合肥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送其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根據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9月26日17:00前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傳真至報考單位。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傳真報名表的,各遴選和選調單位將不予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
各遴選和選調單位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須于2017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遴選和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需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各遴選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資格審查全部完成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4.報名確認
通過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17年9月28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并將改報后的報名表報任免機關審核后傳真至報考單位。各單位應在2017年9月28日17:00前完成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9月29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40元/人),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截止后,遴選或選調職位繳費人數與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遴選或選調計劃數。被取消遴選或選調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30日9:00至16:00改報其他職位,相關遴選和選調單位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資格審查工作。
5.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準考證。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和能力測評。筆試成績、能力測評成績按照5:5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總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和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7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考場統一設在合肥市,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017年10月31日16:00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合肥先鋒網、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合肥市公務員局網、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能力測評前,各遴選和選調單位對能力測評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遴選和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能力測評資格,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3.能力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能力測評人選,能力測評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計劃數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能力測評人選。
能力測評采取干部能力測試人機對話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分析判斷能力、決策應變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能力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按照與遴選或選調職位計劃數2: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先進行體檢,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1.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2.考察。由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同遴選和選調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和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采用量化打分方式進行,考察分數計入考生綜合成績??疾旃ぷ鲌猿值虏偶鎮洹⒁缘聻橄?、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綜合考慮考察對象年度考核等次及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等??疾旖M要查閱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如實撰寫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應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1.公示。遴選和選調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遴選和選調單位、遴選或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或選調的人員,可領取報到通知書。實行3個月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政策咨詢電話
市公務員局綜合處:0551-63538726
考務和技術咨詢電話
市人事考試中心考試二部:0551-62669622、62615147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551-63536506
1.合肥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2.合肥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公務員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