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機關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鼓勵更多的優秀人才到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服務,經研究,決定開展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到我縣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調動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調動共涉及27個單位37人。
二、公開調動的范圍
除勐海縣外的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職在編符合調動條件的公務員。
三、公開調動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
2.具有與擬調動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格;
3.應當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
5.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調動: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職位要求
詳見《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崗位表》(附件1)。
四、公開調動程序
公開調動工作程序按照報名、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毒檢、確定人選、辦理調動手續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報名方式、報名單位聯系信息詳見《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報名聯系信息表》(附件2)。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報1個崗位,符合條件人員須如實填寫《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及《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審核表》(附件4),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單位同意調動的意見公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所有材料一式兩份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淺藍色底板照片3張。
(二)資格復審
用人單位根據調動條件,對報名者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調動條件,對用人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
(三)考察
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四)體檢和毒檢
1.體檢
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由勐??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勐海縣人民醫院進行。
2.毒檢
毒檢主要檢測報名人員是否有吸食毒品,檢測時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毒檢由勐海縣公安局和勐??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五)確定人選
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毒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
(六)辦理調動手續
擬調動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
附件:
附件1:勐??h2017年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17年勐海縣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報名聯系信息表.xls
附件3: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4:2017年勐??h面向縣外公開調動公務員審核表.xls
勐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