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第一批資格復審工作已完成,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根據《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公告》的規定,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F將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第一批遞補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9月12日(9:00-16:40)。
三、資格復審地點:觀山湖區教育局(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金源大飯店旁觀山湖區行政中心20樓2013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貴陽人力資源網報名系統打印http://www.gyrc.com.cn/)、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還須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綜合理科”、“綜合文科”等未注明方向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有效證明及有效大學四年學習課程相關材料以審查是否具有報考該崗位資格。
2.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模板見附件2)??忌矸轂樵诼毠珓諉T或參公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注明招錄年度(招錄年度計算,如2013年招錄的公務員,2014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3年)。
3.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親筆書寫的委托書及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再次出現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缺額的,在報考該崗位最低成績(70分)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第二輪遞補,第二批遞補將于2017年9月13日(9:00-16:40)進行,相關公告將在第一批遞補完成后立即發布,請考生關注網站公告。
咨詢電話:0851-84119002。
1.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第一批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
2.貴陽市觀山湖區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人員第一批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