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解答
1.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能否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
可以報考。
2.符合條件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否報考黨政群機關職位?
可以報考。
3.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選調生職位?
符合報考選調生職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經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可以報考選調生職位。
4.省外公務員和省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能否報考?
省外公務員和省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列入報考范圍。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的經歷能否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6.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到基層掛職鍛煉的經歷能否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經組織批準,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到《公告》所稱的基層單位掛職鍛煉超過半年以上的,可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多次被安排到基層掛職鍛煉的經歷可以合并計算。
7.在設區的市屬開發區(高新區)黨委、管委所屬部門的工作經歷能否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設區的市屬開發區(高新區)黨委、管委所屬部門的工作經歷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8.在設區的市公安局各派出公安分局的工作經歷能否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可以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9.如何把握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年度考核結果?
新錄用公務員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其試用期內的年度考核結果可按“稱職”把握。
10.何謂任免機關?
任免機關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報名人員職務具有任免權限的機關。